拓邦股份将花不超4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

挖贝网 2月6日消息,拓邦股份(证券代码:002139)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元/股,回购期限不超12个月,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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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571.43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285.71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对于本次回购的目的,拓邦股份基于对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58,239.63万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为245,478.25万元,2019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9,061.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04.51万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0.87%,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1.63%。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03222&announcementId=1207296329&announcementTime=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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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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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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