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麟龙股份终止创业板IPO

新三板报-2020年1月21日-北京消息,麟龙股份(430515.OC)近日发布公告,宣布终止创业板IPO。

根据麟龙股份发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显示,麟龙股份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并于2016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

2019年12月25日,麟龙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思考,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首次公开发行公开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20年1月20日,麟龙股份领取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2号)。

目前,麟龙股份是创新层做市转让,有950户投资者,2019年三季度的净利润已经达到7,521.18万元。主营证券软件研发、销售及系统服务,向投资者提供金融数据、数据分析服务及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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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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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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