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深改做足差异化信披“功夫” 精选层对标上市公司要求最严

差异化信披制度是本次新三板全面深改的重要举措之一。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与股票公开发行、设立精选层等改革措施相衔接,促进提升挂牌公司信披质量、强化信披自律,并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

“由于新三板市场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市场化导向,符合挂牌条件的企业都可以来挂牌;二是内部多层次化,‘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形成了新三板市场多层次结构;三是挂牌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四是新三板实行自律监管。”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1月6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几个特点要求新三板市场必须做好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实施以分层为基础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安排,提升融资效率,促进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信息披露规则》在差异化信披方面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基础层公司遵循公开市场的基本披露要求,重点抓好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内容要求适度简化,实行以防范风险为导向的底线监管。二是创新层公司执行适中标准的披露要求。重点是以分行业披露要求为切入点,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审计上要求执行关键事项审计准则,强化披露质量的外部保障。三是精选层公司的披露要求在三个市场层级中最为严格。主要内容包括要求披露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定期报告披露内容最为详尽;针对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特定事项增加半年报的审计要求;对开展新业务、研发进展、核心技术丧失竞争优势、股权质押等特殊事项新增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

“由此可见,基础层公司实行以防范风险为导向的底线监管;创新层公司重点是以分行业披露要求为切入点,并通过审计要求强化披露质量;精选层公司的信披要求在三个市场层级中最为严格,比肩上市公司。”华财新三板研究院执行院长王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另外,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发布的《信息披露规则》作了如下调整:一是优化精选层披露要求。提高精选层公司业绩快报披露要求,并将业绩快报、预告的更正及致歉比例调整为20%,优化精选层公司业绩快报、预告的监管安排。二是降低基础层披露负担。删除鼓励披露季度报告的相关表述,后续将进一步简化年报、半年报披露内容。三是调整部分披露要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调整临时报告事项类型;明确仅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形下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信息披露规则》对比征求意见稿所做出的调整体现出差异化信披制度的精髓,进一步提高精选层的信披质量和要求,降低基础层信披负担,而这是由于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在发展阶段、规范运作水平、公众化程度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决定的。这有利于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平衡各层级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