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向公募基金开闸!可投精选层股票 个人通过公募参与新三板无资产门槛

新三板市场即将迎接公募基金入市。

证监会今日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下称《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指引》,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将可依规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基金管理人准入、基金投资范围、流动性风险管理、基金估值、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内容也一并明确。

过去,公募基金产品并不能直接投资新三板市场,而是主要通过专户产品形式参与。专户产品的投资者门槛要求较高,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性质上属于私募产品,部分普通投资者囿于高投资门槛而无法参与新三板投资。

《指引》发布意味着新三板市场通过全面深改引入长期资金的序幕正式拉开。

《指引》明确六大主要内容

《指引》共15条,从基金管理人准入、基金投资范围、流动性风险管理、基金估值、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六方面,对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投资作出规范。

明确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

《指引》明确提出了基金管理人的参与要求,包括须具备相应的投研能力,应配备充足的投研人员等。

确定公募基金投资范围。

《指引》规范了基金的投资范围,仅允许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的挂牌股票。

规定公募基金产品投资新三板比例。

为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投资流动性良好的精选层股票,加强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并审慎控制投资比例。

规范投资新三板的公募基金的估值。

按照《指引》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用公允的估值方法,对挂牌股票进行估值。当股票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面临潜在的大额赎回申请时,可依据情况采用侧袋机制。

明确公募基金风险揭示要求。

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投资将强化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指引》要求,基金须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持有挂牌公司股票的情况,并在相关法律文件中揭示新三板股票特有的风险。

要求公募基金须会同销售机构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指引》明确,公募基金应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会同销售机构,做好基金产品的风险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识别,和投资者教育等相关工作。

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无资产门槛

据了解,《指引》未对公募基金产品的形式、封闭期限、投资者门槛作出强制限制。例如,新三板基金可以是封闭式基金或开放式基金,可以是发起式基金也可以不发起设立,这些都由基金公司根据自身专业管理能力决定。

《指引》也不强制要求设置新三板基金的投资者门槛,而是由管理人会同销售机构共同做好基金产品风险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识别、投资者教育等工作,将基金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

公募基金持有挂牌公司比例设置“双限”

记者获悉,为满足持有人份额赎回和基金清算要求,公募基金需要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这对底层资产流动性提出了较高要求。

为此,《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加强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选择流动性良好的精选层股票进行投资,并审慎确定投资比例。

这意味着,按照规定,基金管理人须比照开放式基金持有上市公司集中度的要求,进行新三板投资。

由此,公募基金持股须符合“双限”,即基金持有一家挂牌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挂牌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公募基金入场将带来三大影响

权威人士分析认为,新三板市场引入公募基金可以带来三方面影响。

一是可以壮大新三板投资者队伍,改善投资者结构,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降低挂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二是可以扩大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允许基金配置更加丰富、风险相关性不同的金融资产,分散投资风险,获得投资收益;

三是可以让更多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优质挂牌公司股票的投资,分享创新创业型企业成长收益。

业内人士认为,公募基金行业经过20年发展,现有存量规模较大,且部分老基金产品投资建仓风格与新三板市场契合,可以纳入同一组合投资范畴。如打通存量基金产品投资新三板的渠道,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采取措施便利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新增投资范围,可进一步拓宽公募基金现有投资范围,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丰富的投资选择,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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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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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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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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