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稳步推进新三板改革的重要部署,规范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以下简称挂牌股票)行为,推动公募基金行业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共15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参与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相应投研能力,配备充足投研人员。二是规范基金投资范围。允许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三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投资流动性良好的精选层股票,并审慎确定投资比例。四是规范公募基金估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采用公允估值方法对挂牌股票进行估值,当股票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面临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可启用侧袋机制。五是强化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要求基金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持有挂牌股票情况,在法律文件中揭示特有风险。六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会同销售机构,做好基金产品风险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识别、投资者教育等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对《指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指引》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关于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
  3.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