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订《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的考虑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内容?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依法加强交易监管是改革平稳落地的重要保障。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国股转公司对《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进行全面修订,主要有两方面考虑:

一是落实优化交易监管要求。在总结前期监管实践并借鉴其他市场连续竞价监管经验基础上,完善股票异常波动的信息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异常交易行为认定和处理原则,提高监管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差异化监管,健全符合市场特点的交易监管制度。根据不同的市场层级和交易方式,对异常波动、异常交易行为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精准度。

修订后的《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从异常波动、异常交易行为、违规认定处理等三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完善异常波动制度安排。为进一步提高监控有效性,异常波动指标由按交易方式设置,调整为按市场层级设置,并对指标时间窗口、指标类型等进行优化,配套了差异化的交易公开信息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突出交易监管重点。对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类型进行细化,明确了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做市交易方式下的重点监控行为。对市场层级调整和申请上市等特殊时点、董监高等特定主体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防范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明确交易违规认定和处理原则。根据异常交易行为类型,结合申报和成交情况、股票基本面和重大信息、市场整体走势等因素进行分析认定。对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递进方式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直至上报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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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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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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