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能源选举王宇兴为董事长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24日消息,近日海控能源(833042)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0日审议并通过选举王宇兴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19年12月20日起生效。

免去吴兆旗的董事长职务,自2019年12月20日起生效。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王宇兴、吴兆旗均不持有海控能源股份。此次任免因工作需要。

海控能源表示本次人员任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影响。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海控能源主要从事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经营、投资以及水利、电力工程机电安装与工程施工的业务。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4.6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9.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83.76%。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2-24/1577174087_554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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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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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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