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特龙股东汪林安质押420万股 用于融资类质押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24日消息,近日武汉宝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宝特龙 证券代码:831452)股东汪林安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质押420.3万股,用于融资类质押。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股东汪林安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支行质押420.3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0%。质押期限为2019年12月20日起至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据了解,本次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用途为融资类质押,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宝特龙的主营业务为数码复印机、激光打印机通用碳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137.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0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8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程度有所减少。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2-24/1577176966_7138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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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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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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