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知康:四川乐山出现有异物输液管为公司生产 相关信息以官方调查为准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24日消息,新三板挂牌公司汇知康(832350)对四川乐山有异物的输液管进行了回应,表示产品为公司生产,相关信息以官方调查为准。

近日有网络传闻称,四川乐山患者家属发现输液器内有异物,涉及输液器为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袋式输液器(国械注准20153660673)。

针对以上传闻,汇知康进行了回应,经初步核查,这一产品为公司生产,而非网上写的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产品名称为: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袋式输液器,批号:191026,注册证号:国械注准20153660673。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注意到,河南曙光健士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汇知康的控股股东。

汇知康表示,公司先后委派质量管理人员和有关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积极配合院方和相关政府部门做好此次事件的后续处理工作,相关信息以官方的调查结果和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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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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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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