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先新材股东减持52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9%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22日消息,长先新材(831323)股东深圳市长先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在股转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52.10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9.16%。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2019年12月20日股东深圳市长先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完成52.10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深圳市长先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0%,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39.16%。深圳市长先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伟明、杨伟强合计拥有的权益比例从70.84%减为70%。减持后深圳市长先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

据了解,本次权益变动无涉及的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挖贝新三板资料显示,长先新材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和树脂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2-20/1576835086_836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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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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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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