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金属收到拆迁补偿款总金额为7.16亿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18日消息,云海金属(证券代码:002182)于2019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分别签订溧水洪蓝镇厂区和晶桥镇厂区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与南京溧水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溧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洪蓝项目收储合同》和《晶桥项目收储合同》。《洪蓝项目收储合同》是关于南京云海轻金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厂区搬迁补偿合同,《晶桥项目收储合同》是关于南京云开合金有限公司厂区搬迁补偿合同。

根据《洪蓝项目收储合同》约定:补偿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76372.6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35966.93平方米,住所为溧水区洪蓝镇蒲塘村薛家自然村。补偿总金额为17,629.6775万元人民币(该补偿款不含税)。

根据《晶桥项目收储合同》约定:补偿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63082.9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30856.65平方米,住所为溧水区晶桥镇工业集中区。补偿总金额为16,917.2620万元人民币(该补偿款不含税)。根据《晶桥项目收储合同补充协议》,增加补偿款221.73984万元人民币(该补偿款不含税),南京云开(晶桥厂区)搬迁补偿总金额为17139.00184元(该补偿款不含税)。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子公司南京云开合金有限公司(晶桥厂区)收到溧水高投支付的拆迁补偿款6,855.6007万元,公司子公司南京云海轻金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洪蓝厂区)收到溧水高投支付的拆迁补偿款7,051.87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获得首期溧水区洪蓝、晶桥厂区拆迁补偿款的公告》,编号2019-56)。

2019年12月17日,公司子公司南京云开合金有限公司(晶桥厂区)收到溧水高投支付的拆迁补偿款5,141.7005万元,公司子公司南京云海轻金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洪蓝厂区)收到溧水高投支付的拆迁补偿款5,288.9033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拆迁补偿款计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总金额为71614.2796万元,其中南京云开(晶桥厂区)获得搬迁总额11997.3012万元,云海精密(洪蓝厂区)获得搬迁总额12340.7743万元,溧水开发区厂区获得搬迁总额47276.2041万元。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03827&announcementId=1207175474&announcementTime=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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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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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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