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金额为8000万元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17日消息,山东华鹏(603021)发公告称,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上述融资租赁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当期利润及未来损益无重大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9900023482&announcementId=1207172311&announcementTime=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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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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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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