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半年应收账款1.6亿超净利 上市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日前,上交所受理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科创板上市申请。

资料显示,金宏气体主要提供各种特种气体、合成气体和空分气体的一站式供气解决方案。2016-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金宏气体营业收入分别为6.54亿元、8.93亿元、10.70亿元和5.4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304.45万元、8073.11万元、1.38亿元和7728.83万元。

据了解,金宏气体曾在2016年向证监会报送IPO招股书申报稿,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2017年12月还曾更新招股书,但在今年8月主动撤回申报材料。

经历过上市的种种波折,长江商报记者发现,金宏气体长期存在的应收账款问题仍然突出,今年上半年,应收账款达1.63亿元,远超同期净利润。

此外,该公司还曾在上市前突然终止员工持股计划,金宏气体将持股计划50%股份对外转让并向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人员分配收益,另外 50%则以协议方式转让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人员,公司实控人金向华则通过其控制的金宏投资受让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股份。

上半年应收账款1.63亿

金宏气体目前主要业务仍然以零售为主。今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分别为亨通光电 3,149.20 万元,占比6.35% 乾照光电 1,229.16 万元,占比2.48% ,江苏美特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12.21 万元,占比2.44% 聚灿光电 952.34万元,占比 1.92%, 华灿光电 795.20 万元,占比1.60%。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在金宏气体上半年应收账款前五名里,聚灿光电、亨通光导和亨通光纤也同样存在,聚灿光电应收账款1,157.80 万元,占比6.72%,亨通光导925.18万元,占比 5.37%,亨通光纤则为423.15万元,占比2.46%。

金宏气体也表示,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为 12,694.26 万元、13,643.52 万元、 15,671.62 万元和 1.6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73%、9.84%、9.84% 和 10.40%。如果相关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存在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资料显示,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2016年至今年上半年,江苏、上海、浙江三省市的合计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68%、88.60%、87.85%和 86.23%, 具体来看,报告期内的华东地区销售收入分别为54,103.48万元、72,218.42万元、83,937万元和42781.89万元,销售区域比较集中。

目前国内气体行业内企业较多,特别是在华东区域,竞争较为激烈,在冶金、化工等对空分气体需求量巨大的现场集中用气市场,跨国公司依靠资本优势,已经确立了较强的竞争地位,金宏气体若想突出重围,困难倍增。

上市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值得关注的是,金宏气体还曾以每股12元价格向东海瑞京—瑞享5号员工持股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400万股。2016年,金宏气体宣布接受上市辅导,但在IPO申报前,金宏气体终止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

长江商报记者看到,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800万股占比 5.71%,在第一次权益分派中,股东排名中位居第五,第二次权益分派中,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为2000万股,占比 5.71%。

随后,金宏气体进行了一次定向发行,合计发行 1325 万股,发行价格为 5 元/股,发行对象为苏州中鑫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投资者,员工持股计划也由此变为1000万股,占比 2.75%。

2016年6月,因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金宏气体宣布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对此解释为,考虑到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存续期较短,且持股计划中存在与发行人业绩考核相关的解锁和收益分配约定,公司为确保股权清晰稳定而决定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终止的具体方式为东海瑞京-瑞享 5 号员工持股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将其所持金宏气体股份的 50%对外转让并向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人员分配收益,另外 50%以协议方式转让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人员,其中,龚小玲、张建波、钱卫芳等 3 名自然人直接受让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股份,金向华通过其控制的金宏投资受让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股份,其余自然人以其设立的合伙企业受让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股份。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金宏气体为了IPO而单方面终止职工持股计划,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应有权益。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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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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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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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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