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化高容股东金化科技质押2200万股用于申请银行贷款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17日消息,金化高容(430749)近日发布公告称,股东湖南金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押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4.3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2,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9年12月13日起至本次质押担保债权到期日止。

据了解,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湖南金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22,000,000股份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申请1,500万元流动资金融资作质押担保,此外公司自然人股东彭小梅夫妇、彭庆华夫妇、彭雅茜夫妇、彭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自然人股东彭琪、彭庆华以其持有的衡房权证高新区字第00136634、00136460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金化高容表示,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权质押有助于公司向银行取得融资,用于补充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2-16/1576482725_746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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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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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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