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文涛间接收购华电光大未披露 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13日消息,自然人贾文涛收购华电光大(871633)33.07%股权未披露,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经查明,2019 年 4 月 1 日,挂牌公司华电光大控股股东北京华电光大新能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华电新能源)召开了股东会,审议通过华电新能源原实际控制人董长青向贾文涛转让该华电新能源 33.07%股权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16 日,董长青与贾文涛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董长青将持有华电新能源 33.0726%的股权转让给贾文涛。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贾文涛成为华电新能源第一大股东,且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董长青将剩余华电新能源 21.68%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贾文涛行使。2019 年 5 月 6 日,贾文涛全额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不过,对于上述交易,贾文涛未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贾文涛通过控制华电新能源,实现了对华电光大的间接收购,与此同时,未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并对贾文涛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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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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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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