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居股份股东董兰质押500万股 用于为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12日消息,近日金居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居股份 证券代码:836030)股东董兰向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质押500万股,用于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股东董兰向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质押500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8%。质押期限为2019年12月11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据了解,本次为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兰将其持有的公司500万股股份质押给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股权质押系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是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据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资料显示,金居股份专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古建筑工程等全过程建造及技术服务。2019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6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0.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89%。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2-12/1576136866_538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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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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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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