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法通股东黄炳龙减持73万股 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56.82%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11日消息,易法通(834627)股东黄炳龙在股转系统通过执行法院裁决方式减持72.8万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56.82%。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股东黄炳龙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过执行法院裁决方式完成72.8万股的减持,权益变动前黄炳龙持股61.19%,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为56.82%。

据了解,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2执1039号裁定书,黄炳龙与佘小梅因合同纠纷,经仲裁裁决并已生效,现经申请人申请并立案执行,将黄炳龙在厦门易法通法务信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72.8万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367%)过户给佘小梅名下。

挖贝新三板资料显示,易法通主营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法务外包服务,以标准化法律服务产品为导向,同时整合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源,借助互联网法律平台,通过线上交互、线下服务的O2O电商模式,为中小微企业、家庭及个人提供非诉讼类法律专业服务和诉讼事务管理外包服务。同时,为全国加盟律师提供互联网个人平台展示及诉讼案源推荐服务。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2-11/1576057025_8499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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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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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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