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华电子控股股东质押200万股 用于借款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12月10日消息,近日西安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定华电子 证券代码:837793)控股股东西安拓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向陕西长安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质押200万股用于借款。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了解,定华电子控股股东西安拓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向陕西长安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200万股,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8%,质押期限为2019年11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止。

据了解,西安拓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为定华电子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质押发生后累计质押510万股,占总股本的46.36%,本次股权质押是用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500万元,陕西长安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用一项发明专利进行质押,控股股东西安拓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持有公司的200万股权进行质押,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财务总监王定华及其配偶刘风彦,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瑞及其配偶黄秀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璞、控股股东西安拓华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陕西长安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资料显示,定华电子主要从事外测液位计、外测液位开关、危化品智能储运安全物联网系统。2019上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6,387,506.0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4,660.6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05%。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12-10/1575966528_042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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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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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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