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改革不仅是降门槛 新三板交易将从1000股/手降为100股/手

新三板报-2019年11月11日-北京消息,新三板报刘子沐团队在研读交易制度改革时发现,不仅增加了精选层竞价交易单元,还有一个非常被投资者忽略却又每次交易都要遵从的规则,一手交易的股票数量也下降到原先的1/10。

众所周知,股票交易以“手”作为计量单位,最小交易点位为1手,余额不足一手的,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而此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规定,投资者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也就是说,与A股市场一手所交易的股票数量一样。均为100股。这更方便了A股市场投资者投资新三板的习惯。而这一条并没对企业所处层级进行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是精选层还是创新层、基础层,买卖交易全部以100股为一手,与A股市场一样。

“降低一手的股票数量,也是一种促进流动性的方式。”刘子沐团队分析,以前投资者要一次购买1000股,现在仅需要购买100股就成为新三板公司的投资者,更资产配置更细致,也可以降低投资者持有风险,提升交易笔数,促使更多的投资者参与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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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5年前 (2019-11-11)

    关键是降低合格投资者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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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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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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