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市场短板 新三板首单要约回购落地

近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华信股份在中国结算顺利完成预受要约股份划转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公司以4.44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5607.45万股,使用资金2.49亿元。新三板首单要约回购业务顺利完成,标志着新三板要约业务系统一次性“试车成功”。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功能,要约业务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补齐了新三板的市场短板,为投资者和挂牌公司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选择,更好地满足了海量市场的差异化需求。

  基础制度建设日趋完善

2018年12月28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将新三板股份回购分为三类: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定向回购和要约回购,前两类股价回购已有多个实施案例,唯有要约回购一直在等细则的出台。

今年6月14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要约收购行为,明确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9月2日,新三板要约业务正式上线,业务范畴涵盖要约收购和要约回购业务,具备接收投资者预受要约申报和撤回申报、与中国结算进行数据交互并逐日展示预受要约进展情况等功能。9月10日,全国股转公司正式发放首个要约回购证券代码(841001),华信股份自9月12日开始接受投资者预受要约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华信股份要约回购期间,投资者申报进展顺利,针对个别投资者不会操作等问题,全国股转公司及时进行了处理,并重点协调中国结算和证券公司解决了部分境外投资者无法参与要约申报的问题。要约期限届满后,全国股转公司指导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及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和业务办理,并顺利完成预受要约股份划转。

银泰证券股转系统业务部总经理张可亮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要约回购制度是新三板补齐其制度建设的一个方面。“成熟的资本市场都有要约回购制度,要约回购是资本市场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新三板要约业务上线也是对其制度建设的一个完善。”张可亮说。

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要约制度在新三板的正式实施,以及在深改方案中即将实施的连接竞价交易,标志着在A股所有现行的股票交易方式都在新三板落地了,也说明新三板基础制度的建设日趋完善。同时,新三板独有的做市交易制度,也将通过不断地摸索为A股未来交易制度的完善提供先行试验。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要约回购制度的出台与实施,是全国股转公司完善新三板市场功能,不断深化改革取得的成果,能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周运南表示,要约回购制度是新三板继竞价或做市回购、定向回购之后的第三类回购方式,将有助于挂牌公司的主动性、全面性回购,能保证回购时的公开、公平、公正,更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同股同权。

“新三板因为流动性不强,很多实控人或控股股东想要把一部分股权收回,很多时候是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因此,在回购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不能公平、公正对待中小投资者的情况”,张可亮解释,“之前发生过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谈好,将股份大比例转让的事情,中间是否有利益安排,也不清楚。但要约业务上线后,就可以很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中国新三板研究中心首席经济学家刘平安则表示,要约业务的上线有益于促进并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要约业务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退出机制。

全国股转公司称,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在证监会领导下,全力落实新三板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持续提升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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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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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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