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提醒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交深交所证券账户等资料

新三板报-2019年9月23日-北京消息,为顺利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工作,顺利办理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并充分有效地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指南针(430011.OC)特对全体股东提示:

1、请提供股东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

2、请打印买卖“指南针”股票的全部交割单,并加盖清晰的托管券商营业部业务章。

3 、请各位股东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先行发至公司邮箱compass@mail.compass.com.cn 并将原件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42
号院2 号楼1 单元501 室,陈馨,01082559889”。

据悉,指南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于2019年9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118次会议审核通过。并将于2019年9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