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星生物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近10亿 相关责任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新三板报-2019年9月12日-北京消息,因大股东私自占用挂牌公司巨额资金,玉星生物(870526.OC)及相关责任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2018年玉星生物控股股东玉锋集团通过借款的方式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累计达9,4337万元其中2个交易日内归还的金额为2,1560万元。资金占用累计金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38%。截至2019年1月23日上述占用资金及对应利息已全部归还,且公司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但是上述行为依然违反了全国股转系统的信息披露细则和业务规则。因此,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玉星生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玉峰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王玉峰 、 陈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悉,玉星生物早要退市这褐 ,2019年7月初就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终止挂牌申请通知书,但是知道今日也没有完成退市的流程。原来是因为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尚未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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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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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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