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发布分红方案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

新三板报-2019年9月11日-北京消息,山大电力(872972.OC)发布分红公告,决定派发现金3054万元也就是,以总股本为122,160,000股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目前,截至2019年6月30日,山大电力未分配利润为37,263,340.38元。资本公积为13,399,228.29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2,299,228.29元,其他资本公积为1,100,000.00元。

上述分派预案已经于2019年9月9日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果审议通过,将于2个月内实施。

公开市场信息显示,山大电力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大学,第大股东刚刚变更为山东山大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在此之后,曾经一度想要退出新三板市场,后为又终止了退市。目前,山大电力只有18名股东,2019年实施过一次增发,发行价格为3元,以此来计算,每一元收益8.33%。

有市场人士表示,新三板分红与A股市场一样,有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山大电力受益于充电桩等利好,业绩增长显著,而且这样的分红收益率在新三板市场上不多见,属于稳健发展的优势公司之一,只是股权集中,二级市场投资人无法分享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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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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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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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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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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