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复核制度落地一月 11例复核结果仅一例被撤销处分

新三板复核制度开始执行以来,一共有11起申请结果。其中只有北京中科联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中科,代码:430083.OC)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陈滨的公开谴责纪律处分决定被撤回。

撤回的原因是,ST中科已于2018年12月被海淀法院裁定破产重整,ST中科董事长兼董秘陈滨有关工作与法院指定管理人进行了交接,申请人不是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责任人。

也就是ST中科的实际控制已经换为法院指定管理人,并非ST中科的实际控制人陈滨本人。因此,参照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阶段信息披露责任人认定安排,陈滨不对公司未按时披露2018年年报负责。因此,撤销股转系统【2019】1342号对陈滨采取的公开谴责纪律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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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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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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