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新三板实行全程监管 投资者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今年以来,证监会分别对资本市场监管、上市公司行为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提出监管新要求,以此为契机,新三板市场接连进行多项存量改革举措,不断优化基础制度,完善自律监管机制,坚持依法治市和依法监管理念,为平稳推进下一步深化改革保驾护航。新三板秉承“增量改革和存量优化”的改革思路,接连采取一系列行动,以逐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良好生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资本市场从建立到成长发展,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现今正逐步迈向成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化解处置。关于如何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今年2月27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首次提出“四个敬畏”,其中,敬畏法治,坚持依法治市、依法监管,被市场认为是强监管信号的释放,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为积极响应依法治市,今年6月份,在落实上位规定和充分总结新三板市场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并于8月中旬,召开了第一届复核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复核会议。全国股转公司表示,要通过系列举措对新三板自律管理制度体系进行不断优化完善,进一步夯实市场规范运行制度基础,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强化交易场所一线监管职责,保护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

建立新三板复核机制

为完善自律监管救济程序,更好地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国股转公司于今年6月份建立复核机制,明确复核工作范围,提高复核工作透明度,以充分保障市场参与主体监督和救济权利,共同推动新三板自律管理的高效规范。

复核工作是新三板依法治市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新三板市场违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在此背景下,加强权利救济更为重要。为此,全国股转公司专门成立了复核委员会,明确复核事项范围,进一步提高复核工作的透明度。新三板复核委员会委员由来自中国证监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13位外部专家和10位内部专家组成,以保障专业性与权威性。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表示,希望全体复核委员可以做到专业敬业、勤勉尽责、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委员行业专家的优势,为新三板自律监管和复核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全国股转公司表示,未来将会进一步完善复核委员会工作机制,发挥各专家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加强与外部委员的联系,持续做好新三板自律监管和复核工作。

自2013年新三板正式启动以来,全国股转公司针对海量市场监管开展大量工作,基于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确立的制度框架,现已发布自律规则108件,并开发了新三板信息披露智能监管系统,构建出一套包含880余项判断标准的指标体系。徐明认为,全国股转公司一直坚持依法治市理念,加强规则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以全国股转公司各监管部门为主体,充分发挥主办券商和科技监管的作用,实现“一体两翼”的自律监管,全国股转公司还将持续加强与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系统内单位的监管协作,实现信息共享。

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新三板秉承“增量改革和存量优化”的改革思路,接连采取一系列行动,以逐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良好生态。

当前,随着新三板中咨询回购、实施回购的公司日益增多,公司回购定价合理性不充分、回购规模与公司实际不匹配等问题相继涌现,今年4月,为进一步规范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回购业务,防范变相定向回购等负面行为,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办法》发布以来的监管实践,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规范挂牌公司股份回购业务的通知》,要求挂牌公司合理设定回购价格及规模,主办券商把好回购入口关,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不断强化监察力度,打击违规定向回购行为。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强化对回购相关交易行为的监控,严厉查处违规回购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挂牌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年度报告是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也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挂牌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法定义务。今年6月,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年报的330家挂牌公司实施强制摘牌,截至8月16日,已对287家公司做出摘牌决定,剩余43家公司将在遗留事项处理完毕后,分批次实施强制摘牌。在次年的报审核工作过程中,全国股转公司通过科技监管提高年报审查的智能化水平,组建年报审查小组对重点公司、疑难问题进行“问诊”,实现了对挂牌公司年报的“全面审阅”和“重点审查”,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将继续深化挂牌公司年报审查工作,通过充分发挥科技监管效能、强化公开问询力度、部署现场检查和加强违规惩处等方式强化年报监管,着力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挂牌公司整体质量。

完善自律监管机制

当前,新三板改革正当其时。今年以来,证监会分别对资本市场监管、上市公司行为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提出监管新要求,以此为契机,新三板市场接连进行多项存量改革举措,不断优化基础制度,完善自律监管机制,坚持依法治市和依法监管理念,为平稳推进下一步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在资本市场监管方面,新三板推出了信息披露制度、自律监管措施与复核机制,并发布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大幅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加强对主办券商监管,促其履行好应尽职责,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和主办券商执业记录进行执业质量结果评价;坚持增量和存量并重,把好市场入口和市场出口两道关,加强全程监管,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8月15日,全国股转公司终止亨达股份股票挂牌,历时近3年的亨达股份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正式落下帷幕。在相关监管措施实施过程中,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妥善协调解决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潜在纠纷,做好投资者后续沟通安排,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成效,多措并举,全面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全国股转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将通过研究增加强制摘牌整理期、压实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责任等方式,进一步严控挂牌公司准入质量、提升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及能力、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完善挂牌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良好生态。

据了解,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审慎评估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实施情况,不断丰富和完善市场参与主体的救济渠道和救济方式,不断优化新三板自律监管机制,用足用好自身监管手段,明确市场参与主体不愿违规、不敢违规的监管导向,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新三板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后续深化改革措施的推出,营造有活力、有韧性的市场环境。

本文转载自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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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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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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