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8月19日,康盛股份(002418)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股东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将股份被冻结事项告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据了解,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股东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持有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316,243,256股股份分别于2019年6月17日、6月25日、7月4日被法院轮候冻结,上述被冻结股份占康盛股份总股本的27.83%。其未及时将股份被冻结事项告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直至2019年7月27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上述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7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6条、第5.1.7条的规定。深交所下发监管函,请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