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8月16日消息,*ST秋林(证券代码:600891)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龙井市公安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龙公(经)冻财字(2019)1027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815-01、02号)。
冻结机关:龙井市公安局
被冻结人: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马投资”)、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和黄金”)
冻结股份数量:311,564,984股轮候冻结
被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9年8月15日
冻结终止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奔马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63,987,8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6%。本次冻结的股份为63,987,826股,占其持股总数100%。
截至本公告日,嘉颐实业持有公司股份232,136,7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59%。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32,136,752股,占其持股总数100%。
截至本公告日,颐和黄金持有公司股份15,440,4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0%。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15,440,406股,占其持股总数100%。
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就上述事项向公司股东奔马投资及其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公司大股东嘉颐实业发函询问此事项。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股东关于此事项的回复。
因公司尚不知晓上述冻结事项产生的原因,因此暂无法确定上述冻结事项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目前公司除黄金业务停顿外,秋林百货(商品零售)及子公司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链接: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8-16/600891_20190816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