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东兴启航4亿元债券提供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8月16日,东兴证券(601198)就境外全资子公司东兴香港下属公司东兴启航有限公司发行金额4亿美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为3.25%的美元债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据了解,本次东兴证券境外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亿美元(按2019年8月14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1美元=7.0312元人民币)折算,该项担保金额折人民币28.1248亿元),该笔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亿美元,约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96.41亿元(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计算)比例的14.3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

东兴证券表示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东兴香港偿还债务及拓展新业务,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来源链接: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8-16/601198_20190816_1.pdf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