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终止执行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8月16日,双成药业(00269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海南维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乐药业”)与Trendful Development Ltd.(中文名:铨福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铨福发展”)签署《总经销协议书》。铨福发展指定维乐药业作为其唯一经销商在中国区域内经销“牛磺熊去氧胆酸”(商品名“滔罗特”)。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公告《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经双方协商一致,铨福发展与维乐药业决定终止关于滔罗特的《总经销协议书》。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终止执行的议案》,同意铨福发展与维乐药业《总经销协议书》的终止执行。

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有鉴于此,双方对终止总经销协议后续安排约定如下:1、铨福发展协调新的总经销商全部接收维乐药业现有的库存存货。2、维乐药业配合铨福发展及新的总经销商对所有省份招标主体进行变更以及市场交接事宜。3、铨福发展与维乐药业自签署本协议后,双方权利和义务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任何的法律纠纷。

终止上述协议是公司通过充分考虑自身资源及客观条件之后审慎做出。参与双方约定新的总经销商接收维乐药业现有全部库存药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坏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2952&stockCode=002693&announcementId=1206533141&announcementTime=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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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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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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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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