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签署《项目合作终止协议》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8月15日,三孚股份(603938)与实联精密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联精密”)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及《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拟就各自目前所拥有的技术进行对接,并选择最优技术方案对合作项目进行开发。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电子”)作为本协议合作的项目公司、实施主体。具体详情请见2018年10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截至本公告日,实联精密未对三孚电子进行出资。

《项目合作协议》及《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经过较长时间的沟通协调,未能就具体的合作细节达成一致,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慎重考虑后,经与实联精密协商,双方同意解除《项目合作协议》及《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终止合作,并签署《项目合作终止协议》,共同遵守。

本次《项目合作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年产500吨电子级二氯二氢硅及年产1000吨电子级三氯氢硅项目”的建设实施产生影响,目前该项目建设相关模块正在有序进行中。

本次《项目合作终止协议》签署前,双方仅在合作细节及技术对接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实联精密未对三孚电子进行出资,故项目公司三孚电子未进行任何股权方面的工商变更,三孚电子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项目合作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三孚电子的公司性质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项目合作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来源链接: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8-15/603938_20190815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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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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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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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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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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