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拟将募投项目延期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8月15日,铁流股份(603926)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年产30万套离合器系统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年产10万套液力变矩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5号)核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20.40元,共计募集资金6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654,715.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额为556,345,284.9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15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1、年产30万套离合器系统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公司对部分设备提出了改进更新要求,需要设备厂家重新进行研发试验定型,导致部分设备订购出现拖延;部分设备由于厂家生产排期较长时间,导致到货时间延迟。2、年产10万套液力变矩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由于纯电系统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上升,公司从工程机械向乘用车液力变矩器技术升级和改造投入方面,稳步推进实施,但在设备采购选型方面,计划引进国外先进的仪器、设备转成国内采购生产,零部件供应商开发速度低于原来预期,造成项目需延期实施。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由于研发中心设备更新速度低于预期,同时新增的检测线设备以及部分实验室检测仪器的采购流程、验收调试时间较长,导致到货延迟;另外公司还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调整了一部分原拟定的设备型号,需重新进行选型考察决策。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来源链接: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8-15/603926_20190815_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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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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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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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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