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股东浪莎控股解除质押375万股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8月14日,浪莎股份(证券代码:600137)发布公告称,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将其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的375万股股份办理了相关解质押手续,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6%。

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75万股后,该公司仍质押本公司股份3725万股,占本公司持有浪莎股份总数的89.77%。

来源链接: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8-15/600137_20190815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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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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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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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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