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1日,南山控股(002314)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城市更新项目与关联方签署搬迁补偿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之控股公司深圳市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湾房地产”)拟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签署搬迁补偿相关协议,就南山集团拥有的“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西牛埔仓库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主体资格变更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放弃南山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赤湾房地产49.02%股权优先购买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毗邻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前海自贸区,日后将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和城市新中心,项目开发前景良好,公司对关联方进行补偿并获得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资格,预计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南山地产在一定条件下放弃赤湾房地产股权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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