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共同设立清洁能源投资并购基金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7日,协鑫能科(002015)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拟与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投资”)旗下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源融”)以及三峡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建信”)共同设立以发电产业投资并购及整合等为主要投资方向的清洁能源投资并购基金(以下简称“清洁能源基金”),基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份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劣后级份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优先级与劣后级比例为1:1。协鑫智慧能源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之一,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协鑫智慧能源拟与天津源融、三峡建信等机构共同出资成立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并购基金,并对外募集资金及进行相关的投资并购和投资管理。

基金名称:华能三峡清洁能源基金(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基金募集及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成立时的出资方式采取认缴制。其中华能投资等机构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共计出资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大写:伍亿元),如有剩余优先级份额由基金对外募集。协鑫智慧能源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万元),剩余劣后级份额由基金对外募集。基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共计出资不低于基金规模的50%。上述出资额由各方根据清洁能源基金所投资项目进度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时间和各期缴纳金额由各方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基金期限为5年,自其取得其营业执照之日起算,第1,2年为投资期,第3,4年为运营期,第5年为退出期。(前述事项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基金可以延期。

对外投资的目的:

清洁能源基金将作为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行业背景优势及专业化运作能力的并购整合及融资平台,以清洁能源发电为主要投资方向,包括对外投资及对公司子公司增资。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有助于推动公司进一步拓展战略发展布局,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预计本次投资对公司2019年的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z0002015&stockCode=002015&announcementId=1206503973&announcementTime=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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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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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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