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仲裁胜诉:以1元总价回购股份 16.46元每股注销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1日,富临精工2016年收购标的湖南升华科技业绩补偿终于有了进展,昨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富临精工可以1元总价回购业绩对赌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以16.46元/股的发行价予以注销。

21亿收购升华科技埋隐患

2016年富临精工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作价21亿买入升华科技全部股权,溢价率742.54%。而2015年的转让中,升华科技仅值2亿元,相当于资产不到一年升值10倍。这成为市场议论的焦点。

不过由于升华科技生产的磷酸铁锂和三元正极材料属于当时市场中的大热门,富临精工急于扩展业务,收购如期进行。2015年净利仅0.66亿的升华科技承诺,在未来三年实现净利润1.52亿、2亿和2.61亿。收购升华科技没有让富临精工股东们失望,复牌后公司股价出现连续6个涨停。

随后的三年升华科技业绩却并不理想。2016年至2018年,升华科技实现利润1.57亿、1.33亿、-10.6亿。只有2016年完成业绩承诺,2018年不但没有完成业绩承诺,反而大幅亏损10亿,成为上市公司的累赘。对于大幅亏损的原因,富临精工称,由于主要客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爆发债务危机,公司暂停供货,导致无销售收入,同时还对沃特玛的12亿应收款计提了10亿坏账准备。

仲裁胜诉 以1元总价回购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

由于升华科技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并且在2018年亏损10.6亿元,富临精工于2019年1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根据仲裁结果,升华科技原股东彭澎、彭澍、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智敏需交回当时所增发的上市公司股份共75,265,323股,由富临精工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注销股票按照发行价每股16.46元的价格计算,用于冲抵债务。此外,需履行补偿义务16.5亿元,债务产生的利息2.03亿元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仲裁费用高达1188万元,已经从富临精工预缴的仲裁预付金中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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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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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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