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泰副总经理刘宏力辞职 不持有公司股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7日,近日恒丰泰(839755)发公告称董事会于2019年8月5日收到副总经理刘宏力递交的辞职报告,2019年8月5日起辞职生效。

据了解,刘宏力不持有公司股份,刘宏力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刘宏力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恒丰泰表示,刘宏力辞职后其分管的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据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恒丰泰属于专用设备高端制造业,是专研于精密传动技术和行业应用的专家,为工业机器人、太阳能热发电定日镜跟踪系统、搅拌设备技术、浓密机设备技术、电解铝设备技术等行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2018年营业收入为1.7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7.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73%。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9/2019-08-06/1565085189_373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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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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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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