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7日,诺德股份(600110)于2019年8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子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嘉达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嘉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2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24.75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115.87%,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76%。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110&stockCode=600110&announcementId=1206501649&announcementTime=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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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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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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