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8月5日,怡达股份(300721)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1月7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理财产品3,9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受托方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808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3,900万元

起息日为2019年8月2日,到期日为2019年9月4日。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年化收益率为3.40%,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fbj0831103&stockCode=300721&announcementId=1206497911&announcementTime=2019-08-05%2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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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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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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