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全资子公司提交民事起诉状并收到受理案件通知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7月29日讯,万安科技(002590)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于2019年7月29日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编号为(2019)浙0681民初12528号、(2019)浙0681民初12529号。

事实与理由:1、受理案件通知书编号(2019)浙0681民初12528号:自2007年起力帆乘用车、力帆乘用车北碚分公司持续向诸暨万宝采购制动器、离合器总分泵、真空助力器等汽车零部件,诸暨万宝根据订单按时发货,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从去年开始,力帆乘用车、力帆乘用车北碚分公司批量出现未能按期付款情形,尤其是开具的银行电子承兑汇票也未能付款。力帆乘用车、力帆乘用车北碚分公司拖欠货款行为已造成诸暨万宝损失。截至起诉日力帆乘用车、力帆乘用车北碚分公司共欠6,075,727.81元货款,仍未付清该笔货款。

2、受理案件通知书编号(2019)浙0681民初12529号:自2007年起力帆汽车持续向诸暨万宝采购制动器、离合器总分泵、真空助力器等汽车零部件,诸暨万宝根据订单按时发货,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从去年开始,力帆汽车批量出现未能按期付款情形,尤其是开具的银行电子承兑汇票也未能付款。力帆汽车拖欠货款行为已造成诸暨万宝损失。截至起诉日力帆汽车共欠211,943.89元货款,仍未付清该笔货款。

诉讼请求:1、受理案件通知书编号(2019)浙0681民初12528号(1)判令力帆乘用车、力帆乘用车北碚分公司支付货款6,075,727.81元,并从2019年3月1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损失。(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受理案件通知书编号(2019)浙0681民初12529号(1)判令力帆汽车支付货款211,943.89元,并从2019年3月1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损失。(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目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0090&stockCode=002590&announcementId=1206480977&announcementTime=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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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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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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