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佳新材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董事长辞职 父子关系担保浮出水面

新三板报-2019年7月25日-北京消息、新三板公司国佳新材(833295.OC)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董事长辞职并修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一但因父子关系的对外担保浮出水面。

昨日国佳新材一口气发布了11份公告,向市场传递公司高层管理者变更及早已经定好的股权激励计划被终止的消息,这是否说明该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将导致公司战略发展的变化呢?

2019年7月22日,国佳新材董事长王海波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以身体不适为由请辞去所担任的董事、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与此同时,监事会也收以了监事主席芦顺琴和监事朱泱两人递交的辞职报告,芦顺琴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朱泱先生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副经理职务。董事、董事长王海波辞职的同时,董事会提名刘仲康为公司董事,保证董事长总人数不变,新董事长的人选需召开董事会。

在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的同时,国佳新材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增设副董事长1人。同时变更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并修订《公司章程》,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改为公司总经理。增加了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的经营范围。

更为特殊的是,国佳新材在2017年8月25日就确定的股票发行方案也被董事会终止。该方案拟通过定向发行的方式针对公司核心员工、部分公司高管和原股东进行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990万股(含990万股),定向发行股票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9元,拟融资额不超过1970.1万元(含1970.1万元)。

对此,国佳新材表示,这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票发行计划。本次股票发行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虽然王海波已经辞职,但是公司披露了与其相关的对外担保信息,国佳新材为中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3年,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是在主合同及各具体合同项的所有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等。

公告显示,深圳中凝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凝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股东,持股40%,王天赋为深圳中凝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天赋为国佳新材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王海波为父子关系。

公告显示,已辞职董事长王海波持有公司股份15,623,813股,占公司股本的15.6297%。新任董事刘仲康持有公司股份907,676股,占公司股本的0.908%。其他人员不涉及公司股份。

公开信息显示,国佳新材是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凝胶核心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
  3.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