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新三板原始股个税由券商代收代缴 本周末开展全网测试

新三板报-2019年7月24日-北京消息,全国股转系统为配合中国结算开展原始股征税业务全网测试将于2019年7月27日(周六)进行,届时产生的交易、行情数据仅为模拟数据,不能作为生产环境任何交易、非交易业务依据。

这就表示,未来新三板原始股交易缴纳方式将发生改变。

根据财政部2010年11月30日发布的规定,对个人所持限售股征税的范围含:“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纳税人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 其股票转让所得,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即转让股票视同为先转让限售股,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税。”

也就是新三板市场原始股转让除按照全国股转系统规定,要缴纳佣金和印花、过户费外,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只不过,现在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原始股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也就是要受让人自己去税务所缴纳。

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有关规定执行。

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此次全网测试就是为了9月1日原始股个税征收方式调整而进行的。

另外要说明的是,对于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与A股市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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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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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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