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汽车准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 每股5.96元

新三板报-2019年7月23日-北京消息,新三板公司用友汽车(839951.OC)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准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

22日,用友汽车发布了《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版》及《股票发行方案》。设立“申万菱信资产-共赢13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员工持股平台,以每股人民币5.96元,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60万份(含),资金总额不超过2145.6万元(含)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员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的方式交易。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员工总数不超过152人,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设置锁定期不小于24个月。

此次员工持股计划解禁方式分为三个阶段:

1、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满24个月后,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50%。

2、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满36个月后,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5%。

3、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满48个月后,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5%。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事项约定也分为一个阶段:

第一次解除限售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次解除限售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第三次解除限售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以上拟募集资金用途在于补充用友汽车流动性资金,100%用于人力成本方面。

用友汽车表示,本次股票发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积极性,增强员工责任感、使命感及凝聚力,以保障公司中长期持续稳定运营,实现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新三板报数据显示,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596,092.59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0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19,816,268.52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4.12元。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

  1. 刘 子沐
  2. 刘 子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