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罗克2019年半年报:现金流不错业务稳定 对赌协议违约但一直未执行

新三板报-2019年7月20日-北京消息,新三板公司巴罗克(870248.OC)发布2019年半年报,净利润同期增长9.60%,略有增长。因未完成对赌协议,存在投资机构行使回购权利的风险。

巴罗克是一家致力于打造生物样本库系统一体化服务解决方案的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生命科学科研器具和耗材的研发及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的主要市场为海外市场,有60%以上的销售收入来自出口。

2019年上半年,巴罗克实现营业收入20,446,482.72元(约2045万),同比增长5.60%,主要是因为通过向优质经销商营销,提高了销售量;归属挂牌公司的净利润为5,690,577.35元(约5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60%,略有增长。

对于新三板公司长期缺少流动性资金的情况,巴罗克就比较从容。在2019年1-6月份,巴罗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21,084,272.33元(约2108万),占现金流入82.4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额为4,500,000.00元(约450万),占现金流入的17.59%。可见,巴罗克的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是经营性活动,所以,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活动流入基本可满足公司的经营活动需求。这说明,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优良。

不过,巴罗克也存在一个潜在的大风险需要投资者注意。因2016年未能实现对赌协议约定的净利润要求,存在被投资机构回购的风险。

在2016年8月,巴罗克、控股股东XUELIN LI、济南新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投资方湖南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子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长沙签署了《关于巴罗克(济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补充协议》:协议第二条中约定2016、2017、2018三个年度中任一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一年度下降比例超过30%。

但是,巴罗克2015年公司净利润为1,099.74万元,2016年公司净利润为704.99万元,净利润下降了35.89%,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达到了股权回购条款的触发水平。

按要求,投资方有权利要求实际控制人XUELIN LI受让投资人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受让价格按照投资方案单利12%计算的股资本金和收益之和(包括已支付给投资方税后股利)进行回购。

但是,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投资方并未要求按照协议约定回购股权,但后期不排除投资方要求启动回购条款。

更有意思的是,巴罗克表示,若实际控制人XUELIN LI不能实际履行,则可能会产生法律纠纷,对公司的业绩和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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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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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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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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