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珠宝与明牌珠宝签署协议 将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新三板报-2019年7月15日-北京消息,新三板公司星光珠宝(836379.OC)与上市公司明牌珠宝(002574.SZ)签署合作意向书,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明牌珠宝出资不低于55%,星光珠宝出资不高于45%。主营业务为以贵金属、珠宝销售管理。

2019年7月11日,星光珠宝与明牌珠宝同时发布公告,双方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签署了《星光珠宝与明牌珠宝之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本意向书”或“合作意向书”),拟由双方直接出资或双方指定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以贵金属、珠宝销售管理为主要业务的合资公司,具体业务定位及经营范围将由双方后续协商确定并在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中明确,其中,明牌珠宝出资不低于55%,星光珠宝出资不高于45%

双方合作的基础在那里呢?原来,星光珠宝全资子公司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系明牌珠宝重点经销客户,2018年明牌珠宝向其销售商品37,202,899.16元。除此之外,明牌珠宝与其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20906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末,星光珠宝资产总额911,021,380.35元,负债总额367,432,529.7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45,607,411.09元,实现营业收入875,230,351.09元,营业利润73,448,233.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532,938.8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902,577.61元,基本每股收益0.35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9〕295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末,明牌珠宝资产总额4,067,169,124.24元,负债总额865,515,982,4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98,445,192.51元,实现营业收入4,093,542,918.40元,营业利润130,066,422.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433,465.4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49,031.94元,基本每股收益0.17元。

明牌珠宝表示,合资公司设立后,将视条件成熟情况,逐步或分阶段承接星光珠宝销售渠道的经营管理,并稳步开拓新的销售渠道。

新三板市场人士表示,星光珠宝知2017年1月启动上市辅导工作已经近3年时间,辅导券商为光大证券,期间发布六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目前辅导仍在继续。此时与明牌珠宝签署合作协议,表面上看是双方共同推进销售业务,但是这份协议存在排他协议,而两家公司业务相同,符合并购重组的条件,也许星光珠宝在为IPO以外的另一条进军 A股市场的方式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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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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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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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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