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20%股权激励被终止 股转表示体现了新三板特色

上海证券报:去年7月以来,新三板至少有80家企业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数据显示已有18家的股权激励方案终止实施,占比超两成,有观点认为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说易行难。请问全国股转公司对此有何评论?

新闻发言人:目前新三板市场没有单独的股权激励制度,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主要通过现行的定向发行制度予以规范。实践中,新三板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对股权激励的定价、比例做强制性要求,方式灵活多样,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实现激励目的,体现了新三板特色。

截至2019年6月底,挂牌公司共实施股权激励493次,发挥了留住或者吸引核心技术专家、创业团队骨干、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的效果。少数挂牌公司基于自身原因终止实施激励方案,数量占比很小。

新三板挂牌公司以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为主,实施股权激励留住或吸引核心技术专家、创业团队骨干的需求很大,制定出台单独的股权激励制度、进一步提升股权激励的规范性和激励效率,很有必要。

目前,全国股转公司会同证监会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三板股权激励专项规则,明确挂牌公司采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实施股权激励的监管要求,进一步推动新三板挂牌公司利用股权激励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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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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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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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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