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增持兴湃至美未停牌 朱春贵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新三板报-2019年7月8日-北京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出(2019)监管34号文件,对朱春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监管文件显示:

2018年11月12日朱春贵账户增持兴湃至美(871807.OC),持有该股比例从13.38%变动为22.5%22.5%,持股比例分别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5%、20%时,但是兴湃至美并未暂停股票交易。因此,朱春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构成股票交易违规。

全国股转公司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对朱春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东方财富CHOICE显示,朱春贵出现在2018年中报中,以107万股占比13.38%,位列第二大股东,2018年11月12日临时公告中,朱春贵增持73万股,占比达以22.50%。也正是因为这两次增持之后没有规定执行停牌规定,这才引来自律监管。

公开信息显示,兴湃至美的主营产品是为住宅小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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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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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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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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