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摘牌,对挂牌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有什么影响?

北京商报:此前,全国股转公司已对于无合理理由而未披露年报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了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此次部分挂牌公司因仍未披露2018年年报而被强制摘牌,对挂牌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负责人等高管有什么影响?

新闻发言人:全国股转公司作为新三板的自律监管机构,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严肃惩处各类违规行为,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纪律处分属于自律监管权限范围内的“顶格处理”,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受到纪律处分后,将记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依法向社会公开;公司资本市场运作将受到严格限制,影响后续证券相关行政许可申请、证券业务办理等事项;相关责任人的职业发展等方面也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同时,为全面反映监管对象的合规守信状况,全国股转公司也在积极探索进一步提高违规成本的具体措施,使诚信机制对市场主体形成更有力的约束。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86 18610810467

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邮箱:liyuan@globe-law.com
电话:+86 1391753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