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新闻发布会】全国股转公司将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年报的挂牌公司实施强制摘牌

截至2019年6月28日,除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的公司外,共有330家公司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是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是挂牌公司应当履行的基本法定义务。不披露年报的行为触及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行为底线,是对市场“三公”原则的严重破坏。全国股转公司在已对上述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条第(三)项的规定,终止上述公司股票挂牌。

考虑到挂牌公司的实际情况,全国股转公司将对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公司实施分类处理:一是对于其中存在涉嫌违规或其他待核实事项的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处理完毕后,分批启动终止挂牌程序。二是对于除上述情形外的挂牌公司,拟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终止其股票挂牌。

公司终止挂牌不影响股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上述公司及时进行风险揭示,公开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充分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要求主办券商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方案,妥善协调解决公司与投资者的潜在纠纷。此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摘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公司,可以在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持续督促挂牌公司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逾期未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司坚决予以摘牌,逐步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挂牌公司整体质量,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维护市场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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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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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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