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89万元募集资金被高管违规使用 金盾股份收证监局警示函

新三板报网(www.xinsanbanbao.com) 6月24日消息,金盾股份(300411)最新公告显示,公司及董事长王淼根等4名高管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原因是公司未及时修正2018年业绩快报、5689万元募集资金被高管违规使用等。

据了解,2月28日,金盾股份披露了2018年业绩快报,报告显示公司去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18亿元。不过,公司在第一版业绩快报中,未评估商誉减值及诉讼等对公司利润带来的影响。4月26日,金盾股份将业绩快报进行修正,利润由正变负,亏损17.9亿元。深交所认为公司业绩预告修正披露不及时。

公司还存在募集资金被高管违规使用的情况。去年,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9.85亿元,子公司红相科技是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根据公司年报,截至去年年末,红相科技存在9014.85万元募集资金被违规占用的情形,其中,5689.42万元被上市公司董事、红相科技法人黄红友违规占用。

另外,2017年12月至今,红相科技在内的3家子公司对上海合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提供财务资助共2468万元,而公司未及时审议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披露。

以上行为违法了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要求等,同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淼根、副总经理兼董秘管美丽、财务总监何鹏程、董事黄红友对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等负有主要责任。浙江监管局对公司及王淼根等4名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东方财富CHOICE金融数据终端资料显示,金盾股份主要从事地铁、隧道灯领域通风系统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3亿元,亏损1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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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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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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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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