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迎来新三板第一股!西部超导后来居上,今天顺利过会

快速的上会速度及相当高的过会率,无疑令计划科创板上市的新三板公司欢欣鼓舞。自科创板上市委开审以来,已经有天准科技、南微医学两家新三板摘牌公司获通过,而今日过会的西部超导,为首家仍在挂牌的新三板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在停牌宣布上市辅导前,西部超导已成为新三板正宗的科创概念“集邮股”。

上会速度“后来居上”

科创板上市申请已经过会的天准科技、南微医学,早已分别于2018年1月30日、2016年6月14日在新三板终止挂牌。

3月22日首批科创板获受理企业中,新三板公司江苏北人赫然在列,同时成为第一家获受理的挂牌公司,目前该公司处于“已问询”状态,于6月17日披露了第二轮问询回复。不过西部超导“后来居上”,上会速度超过了江苏北人。

西部超导从4月15日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受理,至今日上会,历时66天,是最快上会的挂牌公司。而随着今日顺利过会,西部超导成为科创板过会企业中的新三板第一股。

在上会之前,西部超导经历了两轮问询,分别于5月9日公布对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5月24日披露第二轮问询回复,此后于6月11日披露对落实函的回复。

根据上交所披露,另一家挂牌公司嘉元科技,将于下周五(6月28日)上会,因此将成为第二家上会的挂牌公司。该公司经历了三轮审核问询。

停牌前获新三板投资者追捧

2019年初以来,在科创板快速推进的环境下,多家新三板公司变身科创概念股。而在停牌宣布IPO上市辅导前,西部超导已经成为新三板正宗的科创概念股。

据媒体报道,2018年12月中旬,西安市召开“龙门行动”计划工作推进会上,西安市金融办副主任王丽表示,陕西本土高新企业有望通过注册制登陆科创板,西安市首批30家拟登陆科创板企业名单已完成遴选推荐。在西安晚报的报道中,西部超导是这30家企业中注册资本最高的一家。

去年11月,西部超导在二级市场出现了上涨,这轮攀升行情持续到该股停牌前两天,2019年2月15日该股一度触及13元。停牌前于2月19日收报12.21元。该公司自2月20日起停牌,并于次日宣布已开始接受IPO辅导。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19日股价走势)

在这轮上涨行情中,公司股票交易同时出现成交放大,显然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

2018年年报显示,西部超导股东人数为439户,较2018年9月30日的414户有所增加。而该公司申报科创板的招股书显示,截至2019年2月19日,公司股东人数已增至456户。

(2019年一季报十大股东)

西部超导似乎对这次“转板”充满信心,在披露第一轮问询回复的前一天,该公司即亮出了终止挂牌新三板的计划。同时公司表示将积极协调公司在册股东与异议股东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不过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公告,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已于6月19日结束。按公司计划,西部超导将于今日过会后向股转公司申请终止挂牌。

“三类股东”未穿透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西部超导被问及50个问题,主要关于公司股权结构、公司业务、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方面。在第二轮问询中,被问到12个问题,涉及股东出资瑕疵、业绩下滑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第一轮问询中,西部超导被问及是否存在三类股东,如果是,是否按照《审核问答(二)》之9进行核查和披露。

在对三类股东问题的回复中,西部超导详细列出了18名三类股东的持股情况,其中3家为2015年7月在股转系统定向发行股票形成,15家为做市交易形成。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较招股书中披露的17名三类股东增加了1名。

西部超导在回复中称,公司大股东不属于三类股东。此外,西部超导还详细说明了三类股东及其管理人的备案登记情况,以及三类股东的过渡期安排。回复称,除4家暂未获得过渡期安排之外,剩余14家均根据《指导意见》做出了过渡期整改计划安排。

回复显示,18名三类股东共持股4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比例较小。尚未获取到有关过渡期安排方面资料的4家三类股东,合计持股9.2万股,持股比例合计仅0.0232%。

除此之外,该公司称控股股东、董监高及相关人员没有在三类股东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该公司还表示“三类股东不存在持股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情况,也均未出具过关于减持股份或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因此,不受现有减持规则的限制。”

不过西部超导并没有像此前上会发审委的拟IPO公司那样,对三类股东进行穿透核查,而且在第二轮问询中,没有再被问及三类股东的问题。

业内人士曾表示,西部超导关于三类股东问题的答复,值得其他新三板企业学习。上交所看了西部超导的一轮问询回复,基本上就认可了,第二轮问询就根本不问这个问题了,在IPO审核中至关重要、影响过会的三类股东问题在科创板审核中几乎忽略不计了。至今为止,三类股东的问题终于走到正确的道路上,不再是肉体上消灭,即三类股东的清理,也不再是无穷无尽的穿透核查,而是有限度地、合理地进行一层披露,这种有限度的披露既符合发行人的利益,也符合三类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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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报法律顾问

李明燕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生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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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李元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美国天普大学,获得L.L.M学位。李元律师曾就职于全国先进法院,并曾在北京市高院任职,专注刑事审判、辩护领域15年。李元律师在刑民交叉,尤其是金融犯罪、犯罪索赔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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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刘 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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